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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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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
志工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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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社會工作及救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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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9.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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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08年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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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
主旨:
為獎勵從事衛生類及社福類志願服務之志工,請各單位依據「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辦法」鼓勵符合資格之志工提出申請,並請於本(108)年3月29日(星期五)前函送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彙辦。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及衛生福利部108年1月9日衛部救字第1081360115號函辦理。
二、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時間自90年01月22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期間之服務時數(102年07月23日前已領有內政業務獎勵者,不得重複領取第4條之獎勵;惟其服務時數,得合併採計);並請詳列服務起迄年月日。
三、請務必查填志工「英文姓名」,建議應與其所持護照或英文畢業證書上所載名字拼音相同,以利日後出國就學或就業使用;無護照或英文畢業證書者,請逕依中英拼音翻譯。
四、各單位彙整審查符合申請資格之志工名冊,務請於03月29日前將相關資料函送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另將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申請獎勵名冊電子檔傳至社會處承辦人林芷薇信箱:a650106@email.chcg.gov.tw。
五、「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申請獎勵名冊」、「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及申請流程。(以上附件及申請流程,請至「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s://vol.mohw.gov.tw/vol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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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林芷薇社工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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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04-7532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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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號碼: |
04-7285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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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者E-Mail: |
A650106@email.chc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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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連結: |
衛生福利志願服務資訊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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