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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on 常見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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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n 分類: 補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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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n 發布單位: 彰化縣社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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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n 發布日期: 200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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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n 問題: 請問申請低收入戶資格台灣省:動產存款加投資每人每年以7萬5千元為限;他寫動產每人每年以7萬五千元為限,這又是如何認定?計算週期是哪天到哪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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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n 解答: 您好:
98年度低收入戶的審核標準已公告如下:
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9,829元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二、動產:每人每年7萬5千元 。
三、不動產:每戶260萬元。
依內政部規定所查調之財稅資料係以96年度為主,(其中動產包含:全家人口之存款本金及投資等)若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請逕洽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本處7264150-0747、0748洽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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