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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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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
志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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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社會救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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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7.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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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志工招募]彰化縣少年輔導委員會輔導、行政志工召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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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
彰化縣少年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歡迎具有服務熱忱的您,加入我們「輔導志工」及「行政志工」的行列,一起為本縣需要幫助的兒童及少年付出您的愛心與關懷。
一、召募對象:
(一)性別不拘。
(二)20歲以上。
(三)品德良好,五年內無不良素行紀錄者。
(四)對少年輔導工作具服務熱忱或專業者。
(五)須具志工基礎訓練證書或志願服務紀錄冊。
二、召募人數:
(一)輔導志工: 16名。
1、彰化組:1名。
2、鹿港組:2名。
3、和美組:1名。
4、溪湖組:3名。
5、員林組:3名。
6、北斗組:3名。
7、田中組:1名。
8、芳苑組:2名。
(二)行政志工: 3名。
三、服務方式及區域:
(一)輔導志工:每月採面談、電訪、FB或LINE等方式,輔導本縣7至18歲不良行為及虞犯兒童及少年。服務區域可依志願選填組別,各組服務之鄉鎮如下:
1、彰化組:彰化市、花壇鄉、芬園鄉。
2、鹿港組:鹿港鎮、福興鄉、秀水鄉。
3、和美組:和美鎮、伸港鄉、線西鄉。
4、溪湖組:溪湖鎮、埔鹽鄉、埔心鄉。
5、員林組:員林鎮、大村鄉、永靖鄉。
6、北斗組:北斗鎮、田尾鄉、埤頭鄉、溪州鄉。
7、田中組:田中鎮、社頭鄉、二水鄉。
8、芳苑組:二林鎮、芳苑鄉、大城鄉、竹塘鄉。
(二)行政志工:至本會辦公室或視實際需要分配與調度,協助各項文書處理、美工編製、資訊維護管理及協辦各項活動(訓練、會議等)。
四、甄選與任用:
報名者經本會初審合格者,安排面試(行政志工免)、特殊訓練及專業課程訓練,並經半年見習(行政志工見習3個月)複審通過後,方予正式任用為本會志工。
(一)報名
1、時間:10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
2、填寫報名表:
(1)請填妥「輔導、行政志工報名表」,以電子郵件傳送至joan3035@ms2.chpb.gov.tw。
(2)應備文件:將志工基礎訓練證書正、反面(含課程)及志願服務紀錄冊(有者,請檢附) 封面,連同上述報名表一併傳送本會。
備註:
未取得志工基礎訓練證書者,可至臺北E大(https://elearning.taipei.gov.tw/)參加線上課程,完成課程時數及測驗即可取得證書。
(3)若信件寄出3個工作日未獲本會回覆,請來電751-6243確認報名表是否已寄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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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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